公告日期:2022-04-26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2】173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公开发行 2 年期 8.00 亿元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21 财证 01”)和 3 年期 12.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21 财证 02”),于 2022 年 3 月公开发行 2 年期 5.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财证 01”)和 3 年期 15.00 亿
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2 财证 02”)。中证鹏元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鹏元”)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对“21 财证 01”和“21 财证 02”,2022 年 3 月 1 日对公
司及“22 财证 01”和“22 财证 02”进行了首次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1 财证 01”、“21 财证 02”、“22 财证 01”和“22 财
证 02”信用等级均为 AAA。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发布的《财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诉金额为 1.19 亿元,原告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请求判决:1、公司向珠江 8 号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以下简称“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债券“15 沪华信MTN001”、“16 华阳 01”给原告带来的本金损失 1 亿元;2、公司向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给原告带来的利息损失19,074,157.01 元(暂计金额);3、公司向托管专户补足交易费用损失 625 元。现公司暂未确定代理律所,尚未进行答
辩或提出反诉,案件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一审开庭审理。
上述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 财证 01”、“21 财证 02”、“22财证 01”和“22 财证 02”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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