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6
债券代码:185540 债券简称:G22 临债 2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5 年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调整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即2025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G22临债2
3、债券代码:185540
4、发行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3.27%。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3月2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3月2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5540
2、债券简称:G22临债2
3、回售登记期: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3月2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三、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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