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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04 15:11:12 股吧网页版
185535: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4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州市二环西路 2008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或其他增信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6,754.63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存货占资产比重较高,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土地资产,在短期内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可能因突发性大额资金需求导致发行人面临短期流动性困难的风险。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供求结构及产业政策影响,公司存货存在计提跌价准备的可能,将有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风险。

(三)发行人利润总额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较高。若未来政府对发行人的补贴政策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进行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利润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四)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资产规模不断增大,相应公司的负债规模也在不断增大,存在有息债务余额较高,偿债压力增大的风险。
二、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无担保。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三)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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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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