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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04 15:10:57 股吧网页版
185535: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4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州市二环西路 2008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或其他增信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6,754.63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存货占资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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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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