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由常州市常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常州市戚墅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并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323966651Q,法定代表人:刘明明,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上东城 17 幢 1701 号。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常州市常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认缴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常州市戚墅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认缴 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5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国有投融资公司运行管理的批复》(武政复[2015]44 号)文件精神,决定授予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国有投融资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行管理。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东常州市戚墅堰区建
设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常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根据文件精神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致决
定常州市戚墅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持有的本公司 90%的股权和常州市常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所持有的本公司 1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本公司股东变更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00 万元,其中:江苏常
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资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此次增资经常州嘉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常嘉会验[2015]第 015 号《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已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由钱文俊变更为刘明明。
2020 年 3 月 17 日,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投资建设;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水环境整治及水环境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及环境工程
开发、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4 月 10 日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根据 2020 年 4 月 3 日江苏常州经
济开发区党工委(扩大)会议(2020 年第 5 次)会议纪要批复,决定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为:市政
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投资建设;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水环境整治及水环境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及环境工程开发、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11 月 4 日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住所变更,企业住所变更为:常州经
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上东城 17 幢 1701 号。
2022 年 3 月 29 日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为: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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