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债券代码:185411.SH 债券简称:22 湖州 01
债券代码:185518.SH 债券简称:22 湖州 0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变更进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
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2025年3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由受托管理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世纪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世纪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世纪证券作为“22 湖州 01”和“22 湖州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世纪证券现就发行人上述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鉴于发行人与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合同已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到期,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并综合考虑发行人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决定通过招投标重新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经重新选聘,由中标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并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及 2025 年季报审阅服务。
此次变更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审议通过,此次变更符合发行人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该项变更不需要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相关事项已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审计机构进展情况
1、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相应的移交办理工作。
2、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审计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原审计机构履职时间自发行人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聘期到期之日止,新任审计机构开始履职时间自发行人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
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造成不利影响。
世纪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世纪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