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9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 501 号 9 楼)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2022 年 3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6.15 亿元(含 16.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68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
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 11.15 亿元(含 11.15 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22 湖
州 02”,代码为“185518”。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 万元(含 111,500 万元),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1,115 万张(含 1,115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3,961,768.19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64.91%;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4,808.57 万元、56,220.73 万元、62,244.99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4,424.76 万元,预计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 5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或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
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6、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3.8%,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T-1 日)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T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五、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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