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 301 室)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天目山路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路 989 号 45 层)
西楼)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0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328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51.64 亿元(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95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区间为:3.20%--4.2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T-1 日)以簿
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
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