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6
债券代码:136067.SH 债券简称:15 洪市政
债券代码:136499.SH 债券简称:16 洪市政
债券代码:136652.SH 债券简称:16 洪政 02
债券代码:155673.SH 债券简称:19 洪政 G3
债券代码:175507.SH 债券简称:20 洪政 02
债券代码:175724.SH 债券简称:21 洪政 01
债券代码:175725.SH 债券简称:21 洪政 02
债券代码:188080.SH 债券简称:21 洪政 03
债券代码:188680.SH 债券简称:21 洪政 04
债券代码:185498.SH 债券简称:22 洪政 01
债券代码:185872.SH 债券简称:22 洪政 02
债券代码:185873.SH 债券简称:22 洪政 03
债券代码:137719.SH 债券简称:22 洪政 04
债券代码:137720.SH 债券简称:22 洪政 05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一、股权拟无偿划转概况
根据中国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洪办发[2022]3 号),为聚焦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战略化重组、专业化整合,压缩管理层级,完善治理结构,突出主责主业,促进优势互补,加快实现市场化转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将现有 10 家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四大集团。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将作为四大集团之一,同时向其划入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交投”)下属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其他市属国有企业的农业、林业、粮食类企业。整合后的市政公用集团以水务、环保和现代农业为主业,定位为产业投资公司,同时也将划出部分与主业定位无关的资产至其他三大集团。
针对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367 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368 号),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出
具公告《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对南昌交投持有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
20.49%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运集团”)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长运”)16.67%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交投的事项进行提示性公告。截至目
前,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于本次无偿划转取得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企
业所涉及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497 号),按照《中共
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
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 号)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市属企业
国有资产整合重组,将继续推进市属企业所涉及企业股权的无偿划转,其中
涉及本公司的股权划转明细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