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年度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
业行为准则》”)、《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编制。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方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
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7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 8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 ...... 10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九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
况 ...... 13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 ...... 15
第十二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 16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1669 号”文件注册,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9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
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
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
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八)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
(九)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一)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
年的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
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等于票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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