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8:00:42 股吧网页版
185497: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年度受托管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年度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
业行为准则》”)、《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编制。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方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
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7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 8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 ...... 10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九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

况 ...... 13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 ...... 15

第十二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 16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1669 号”文件注册,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自贸临港新片区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9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

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
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
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八)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

(九)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一)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

年的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
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等于票面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