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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7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22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22 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85470 债券简称: 22远东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对“22 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22 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22 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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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 22远东四
债券名称: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债券简称: 22远东四。
债券代码: 185470。
发行人: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9日,若投资者第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及2024年的3月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
二、 重大事项
2024年3月6日,发行人出具《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
发行人决定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进行转售。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
计,本期债券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200,000手,回售金额为1,200,000,000.00元,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并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9日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200,000,000.00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22 远东四”实施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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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经债券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公告中披露拟转售安
排,并在回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符合规定的转售数量及转售期间安排,符合《关于
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
务办理指南》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
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
此外,经债券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本期债券转售安排不违反发行人各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其相关承诺。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22远东四”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金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期债券
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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