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2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55、0.55、0.57 和 0.47,速动
比率分别为 0.53、0.53、0.56 和 0.43,均处于较低水平。重组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集装箱运输,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转变为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集装箱制造和其他产业融资租赁等业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决定了发行人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导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虽然发行人重组完成后整体盈利能力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稳步增长,但若出现经济持续下行、发行人盈利能力大幅度下降的情形,发行人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现金流来保障其短期债务的偿付。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2020 年 10 月,根据发行人披露
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发行人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工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香港”)出售其所持有
的中集集团 350,000,000 股 A 股股份和 264,624,090 股 H 股股份;同时,发行人
间接全资子公司长誉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资本香港出售其所持有的中集集团 30,386,527 股 H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拟转让股份合计645,010,617股,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17.94%。截至本次交易前,
发行人合计持有中集集团 A 股及 H 股股份合计 813,616,829 股,占中集集团总股
本的 22.63%。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亦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更。由于发行人对中集集团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改变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目标 A 股股份转让价款应以人民币支付,目标 H 股股份转让价款应以港币支付。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 A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9.83 元/股,本次交易目标 H 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亦为人民币 9.83 元/股。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经信永中和审阅并出具的
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
将由交易前的 1,444.94 亿元下降 0.16%至交易后的 1,442.68 亿元,负债总额将由
交易前的 1,202.86 亿元下降 0.23%至 1,200.1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
由交易前的 242.08 亿元增长 0.18%至 242.52 亿元,资产负债率将由交易前的
83.25%下降 0.06 个百分点至交易后的 83.19%。本次交易后,2019 年公司的营业
总收入将保持不变,净利润将由交易前的 17.43 亿元下降 14.10%至 14.97 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中远工业的股东长誉投资作出股东决定;已经长誉投资的股东中远海运发展(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已经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中远海发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深圳资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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