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8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75.26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2亿元(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二)融资租赁企业普遍的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其需要大量外部融资,特别是债务融资以满足融资运营的需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11%、85.08%、84.21%和84.19%。总体来看,目前发行人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发展驱动债务规模相应扩张,如若公司未能有效回收融资租赁款,亦或外部融资能力受限,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是发行人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22,433.39 万元、1,964,500.72 万元、2,387,195.27万元和3,065,279.05万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24,332.25万元、811,116.09 万元、1,002,532.62 万元和 1,016,660.38 万元,合计金额分别
2,046,765.64 万元、2,775,616.81 万元、3,389,727.89 万元和 4,081,939.43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7.30%、83.05%、83.49%和85.73%。受宏观经济形势、电力等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政策、技术更新升级等因素影响,如若承租人无法按期、足额支付融资租赁款,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均将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
(四)自 2019 年起,发行人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应付票据相关的本金及保证金现金流入和流出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报,将支付利息产生的现金
流量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报,将投资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 21,664.62 万元、66,971.22 万元、95,353.99 万元和 59,566.52 万
元。2019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比 2018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18年-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正并增加,主要是租金收入逐步增加,并随着发行人集团外业务的不断扩大,租赁项目的不断投放,经营性现金流流出增加。
(五)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驱动有息负债规模相应逐年增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1,566,409.89 万元、2,102,841.10万元、2,766,863.38 万元和 3,336,702.95 万元;债务资本比率分别为79.38%、82.91%、82.12%和 82.23%。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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