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8
债券代码:185441 债券简称:22 晋中 01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本息兑付及提前
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息兑付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7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由于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根据《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2
晋中 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将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支付 2024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期间相应利息及本期债
券本金,将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障
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晋中 01
3、债券代码:185441
4、发行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9.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前3年票面利率为3.78%。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限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起息日:2022 年 3 月 9 日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的
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发行人放弃赎
回选择权的前提下,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
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8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3 月 9 日(上述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2 晋中 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决定行使“22 晋中 01”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
晋中 01”进行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8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8%,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7.8 元(含税)。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00 元,兑付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34,020,000.00元,本息总金额为人民币934,020,000.00元。
3、原债券到期日:2027 年 3 月 9 日
4、本息兑付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7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四、赎回资金付款方法
(一)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22 晋中 01”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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