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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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837.66 万元、49,557.81 万元、34,806.18 万元和 68,548.60 万元。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来自供热业务和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其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结算,公司通过两项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相对较强,现金流入较为稳定。但公司经营的除上述两项业务的其他业务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将会对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二)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245,758.00 万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
比例为 13.08%。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且存在对民营参股公司的担保,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被担保单位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降低公司的或有偿债风险。未来倘若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需要代偿被担保债务,面临一定的对外担保风险。
(三)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到 441,651.40 万元,占资
产总额比例的 11.26%。其中,抵质押的无形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328,957.00 万元和 110,694.40 万元,较大规模的受限制资产将对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198,371.71 万元、219,451.80 万元、268,519.63 万元和 257,325.00 万元,其
司存在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虽然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对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的 76,950.00 万元为对太焦城际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款项,后续无法结算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无法及时收回款项,则会影响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期间费用较高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和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52,346.23 万元、45,400.62 万元、42,799.20 万元和 43,539.1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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