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债券简称:22 宁资 02 债券代码:185258
22 宁资 03 185439
22 宁资 04 185918
23 宁资 K1 1389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2
宁资 02、22 宁资 03、22 宁资 04、23 宁资 K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
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 2023 年初董事为 7 人,截至目前变动人数为 3 人,已超过年初董事
的三分之一。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2023 年以来发行人董事变更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依据及具体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宁国资任〔2023〕4 号文件精神,王勇、陈志磊、勾红玉、刘丽敏、何燕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因任期届满,邹俭伟、盛之林、卢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本次董事变更前董事会成员:王勇、陈志磊、邹俭伟、盛之林、卢雁、勾红玉、刘汉立。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成员:王勇、陈志磊、何燕、刘丽敏、勾红玉、刘汉立。
(二)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邹俭伟,原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男,1963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198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银川市监察局;1995 年
10 月取得律师资格证,于 1997 年 10 月至今任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事务所主任。2011 年 10 月当选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2011 年 1 月当选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委员;2013 年 5 月至今被聘为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3
年 8 月至今被聘为银川市政府法律顾问;2013 年 11 月当选宁夏法学会诉讼法学
研究会副会长;2014 年 9 月被聘为宁夏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2014 年 9 月被
聘为宁夏法学会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 年 1 月被增补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常委;2015 年 8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
盛之林,原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男,1964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职山东东营
石油机械厂设备管理技术员;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就任吴忠仪表厂机械
制造助理工程师、工艺主管;1997 年 1 月至 1999 年 9 月就任吴忠仪表厂车间主
任;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1
年 10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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