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债券代码:185410.SH 债券简称:22象屿G2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债券代码:185410.SH
债券简称:22 象屿 G2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2象屿G2”),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发行人”、“公司”)决定将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22象屿G2将于2025年2月24日全部到期。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22 象屿 G2”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8.5
亿元,发行利率 3.65%,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经研究决定,公司将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二、公司对本期债券品种二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安排
1、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赎回选择权的规定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二将被视为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品种二。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品种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公司对本期债券品种二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安排
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对本期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如下:本期债券品种二将被视为第 3 年末(2025 年)全部到期,行使赎回权的时
间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届时公司将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
象屿 G2”公司债券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所
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一起
支付。公司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办理赎回和兑付等事宜。
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安排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公司决定将对本期债券品种二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不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基于此,本期债券品种二将于 2025
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相关业务规则,做好本期债券品种二赎回和兑付事宜,并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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