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2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东路 188 号广电大厦 17 层)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2020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如皋
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43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该注册批复文件下已发行一期一般公司债,为“21 皋通 01”。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 22 皋通 G1,债券代码为 185396。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每张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
净资产为 2,055,779.6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57.7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9.26%;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4,839.88 万元、
63,695.97 万元和 61,382.22 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9,972.69 万元,根据目前
债券市场的发行情况,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30%-4.30%,以票面利率4.30%测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六、本期债券期限为 5(3+2)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30%-4.3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
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八、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九、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一、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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