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关于
关于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
失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朝国 02 债券代码:185372.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况
根据《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108.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98亿元。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1.81亿元,发行人2024年度亏损金额占截至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发行人及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二)发生重大损失的原因
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108.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98亿元,亏损规模较大,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子公司东方园林因推进生态建设业务板块存量项目结算,最终结算扣减对当期营业收入冲减金额较大;工业废弃物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及结构性优化调整等影响公司阶段性收缩了该部分业务规模;东方园林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员工安置导致管理费用增加。东方园林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8.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03亿元。
2、母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东方园林的债权人参与其破产重整,经重整执行后产生重整损失规模较大,同时母公司本部因履行担保责任产生损失较大。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针对此次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改善盈利水平,预计对发行人上述存续债券还本付息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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