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
重整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朝国 01 债券代码:185374.SH
债券简称:22 朝国 02 债券代码:185372.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总额:25亿元。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3、发行首日:2022年2月17日。
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2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18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2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2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5、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7年的2月18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的2月18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2029年的2月18日,若投资者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的2月18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重大事项——重整进展情况
(一)东方园林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
2024 年 12 月 23 日,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
国资”或“公司”)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表决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情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正文(szse.cn)。
(二)法院裁定批准东方园林重整计划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东方园林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77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方园林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正文(szse.cn)。
(三)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
根据北京一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东方园林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5,462,00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34 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转增 3,313,860,113 股。转增后东方园林总股本将增加至 5,99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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