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7
债券代码: 155738.SH 债券简称: 19 朝纾 02
债券代码: 102000104.IB 债券简称: 20 朝阳国资 MTN001
债券代码: 185374.SH 债券简称: 22 朝国 01
债券代码: 185372.SH 债券简称: 22 朝国 02
债券代码: 102282107.IB 债券简称: 22 朝阳国资 MTN001
债券代码: 102481811.IB 债券简称: 24 朝阳国资 MTN001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东方 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浩楠、贾 莹、李在渊、刘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60 号), 具体情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正文(szse.cn)。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东方园林为我公司子公司,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对东方园林的影响详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告正文(szse.cn)。
上述监管措施将不会对我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督导,确保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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