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5
债券简称:22 兴投 02 债券代码:185371.SH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兴投 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4 年 2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统一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航空港”、“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自行承担责任。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5371.SH
2、债券简称:22兴投02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4、回售登记期: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7日、2024年1月31日
5、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6、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7、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年2月28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78个基点,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1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兴投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兴投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兴投02”(债券代码:18537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78,800手,回售金额为78,8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6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78,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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