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原为江苏省证券公司,系经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批准,于 1991 年 4 月 9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设在江苏省南
京市。
于 1999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机构字 [1999] 152 号”
文批准,公司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经证监会《关于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 [2007] 311 号) 批准,公司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2010年 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84,561,275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完成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的首次公开发售,共向公众发售 1,562,768,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新股。本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更换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1,088,731,200 股并于 2018 年 8 月完成新增股份登
记,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更换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04041011J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共向公众发售 82,515,000 份 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每份 GDR 代
表 10股公司 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 A股股票 825,150,000股。本公司于 2019年 9月 3日
与 2019年 12月 19日分别更换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04041011J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9,075,589,027.00 元,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9,075,589,027.00 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业务,证券承销保荐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业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直接投资业务,创新投资业务,期货经纪业务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批准设立分公司 28 家,证券营业部 243 家,本公司下
设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员工 11,854 人(含劳务派遣及经纪人),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 10 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 2022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
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为金融企业,不具有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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