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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18 14:30:23 股吧网页版
185330: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8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80 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75号”文件注册,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公开发行“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本期债券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指定账户收款的方式。

3、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周一)9:00 至 12:00。本
次簿记建档截止后将停止接收投资者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敬请留意。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
率债券,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3.50%-5.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本期债券拟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其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
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提交的簿记申购金额为实际需求金额。

7、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填写申购利率时应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报价单位为 0.01%。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10、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传真方式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其他相关附件的方式参与申购。本期债券每个申购
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
元的应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并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反洗钱的规定,保证申购行为符合反洗钱工作的要
求且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未被列入恐怖活动组织人员名单。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各投资者请详细阅读本发行公告。《发行公告》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的投资建议。

13、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可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株洲 指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本次债券 指 许可【2021】2975 号”文件注册,发行人获准发行的面
值 10 亿元人民币的“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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