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6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一层)
2022 年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
发行人: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时间:2022 年 2 月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环保产业、基础设施等板块的投资,积极扩大市场份额,以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
在水务领域,公司意在通过投资和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司在国内水务市场的控制力及占有率,未来几年公司并购及系统改造等投资性支出需求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已经加入北京地铁十六号线的投资建设,并力争在未来五年获得多条地铁线路的投资运营权,打造稳固的轨道交通运营地位和运营能力;在城市发展领域,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土地储备充足且区位优势明显,未来经营较有保障,但奥
特莱斯业务拓展快速或对公司形成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上述领域战略的实施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公司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五、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75.43%、74.70%、74.61%和 77.48%。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40%、60.50%、67.07%和 70.96%。随着业务的发展,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增长,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偿本付息,可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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