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债券代码:185315.SH 债券简称:22 华综 01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债券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4 日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期
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华综 01
3、债券代码:185315.SH
4、发行人: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39%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3.39%,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①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②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③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④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
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⑤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⑥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2、付息日期: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
1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 1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3.39%,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3.9 元
(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3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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