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0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
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
发行公告
主 承 销 商 /簿 记 管 理 人 /受 托 管 理 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44 号”文件核准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成都金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不涉及债项评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年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 3,155,522.16 万元,
最近一期末(202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8,255,968.33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87,962.05 万元、94,784.85 万元和 135,963.67 万元,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6,236.86 万元,以合理的利率水平估计,预计可覆盖本期发行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申请进行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2、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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