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函[2000]39 号文批准设立
的国有独资公司。2000 年 7 月 18 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
民币。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国有城建资产重组市基础设施投资总公司的通知》(市
政发[2003]92 号文)批准,200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办理名称变更手续,更名为西安市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总公司。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整合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5]12 号文)及 2005 年 3 月 25 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市二环路建设指挥部
等 15 户单位资产的函》(市财函字[2005]101 号文),将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等 15 家单位资
产划入公司,并于 2005 年 3 月 29 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基
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正的批复》(市政发[2005]57 号文)批准,
公司以划入单位净资产及财政拨款 75 亿元进行增资,于 2005 年 6 月 8 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加至 85 亿元人民币。
2008 年 10 月 30 日,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发[2008]244
号《关于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更名的批复》、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9]15 号《关于同意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更名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将名称变更为“西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市财函(2019)2697 号文件,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预拨相关市属企业资本金的函,于
2019 年 12 月拨付西安城投集团资本金 5 亿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90 亿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马胜利
注册资本:玖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2878448A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下述主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在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主要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当能够保证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时,采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
(四)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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