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3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8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区商城路618号)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
111号) 都市之门B座5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 2020 年末的净资产为 7,544,228.91 万元(合并报表中的所有
者权益),资产负债率为 61.21%;发行人 2021 年 9 月末的净资产为 7,571,725.71
万元(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为 61.12%。发行人 2018 年、2019年和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984.17 万元、92,345.45 万元和 58,639.47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6,989.70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1.5 倍。
(二)发行人是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同时也是市政府授权的城市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运营单位。2018-2020 年,公司净利润分
别为 8.74 亿元、10.68 亿元和 6.86 亿元,其中公司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中包
含的各项政府补贴分别为 36.10 亿元、47.70 亿元和 35.94 亿元,公司的盈利对
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由于政府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收入、宏观经济以及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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