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0
关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广药 01 债券代码:185265.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药集团”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公司公开发行35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6月2日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194号文注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的公司债券。
(三)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9日成功发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2广药01”,债券代码“185265”,发行规模8亿元,期限为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22广药01”尚在存续期内。
二、 重大事项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重审阶段二审案件上诉受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加多宝”)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加多宝”)(前述六被告统称“六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侵犯本公司“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共计29.30亿元。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发行人(上诉人)不服重审阶段一审判决,依法向最高院提起上诉,并收到最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重审阶段二审案件上诉受理通知书,案件的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2020)粤民初 4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六加多宝公司连带赔偿
广药集团经济损失 293,015.55 万元;
2、本案重审阶段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六加多宝公司承担。
三、 重大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发行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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