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债券代码:178518.SH 债券简称:21 常城 06
债券代码:185227.SH 债券简称:22 常城 01
债券代码:182782.SH 债券简称:22 常城 09
债券代码:252634.SH 债券简称:23 常城 0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及监事调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2026年1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由受托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东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东海证券作为“21 常城 06”、“22 常城 01”、“22 常城 09”和“23 常城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东海证券现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上述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股东批复,发行人不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已完成内部程序,公司章程已更新,工商登记已完成变更。
二、影响分析
上述变动系发行人经营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东海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海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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