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4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劳动西路12号金谷大厦21层)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2022 年 1 月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常州城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98 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3.9 亿元(含 13.9 亿元)。
3、本期债券期限为 10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4,911,059.72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39,674.14 万元(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3.1%-4.1%。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
专业投资者询价,于 2022 年 1 月 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
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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