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4
(住所:劳动西路 12 号金谷大厦 21 层)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 人民币 5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3.9 亿元(含 13.9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结果: AAA
债券信用评级结果: AAA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 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6,554.30 万元、91,833.78万元、-203,837.78 万元和-198,913.41 万元。2020 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发行人购置了大量土地使用权。未来不能排除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能,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稳定运营及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导致的或有负债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454,106.84 万元,占 2020 年末净
资产的比例为 29.65%。虽然目前被担保公司处于正常经营阶段,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发行人担保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出现代偿风险的可能。
3、资产受限带来的风险
截至最近一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451,854.91 万元,占 2020 年
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9.61%,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为 10.38%,发行人存在抵质押等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如果对应的债务发生违约行为,发行人有可能因此失去对用于抵质押资产的控制权,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4、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45%、64.4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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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