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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0 09:20:45 股吧网页版
185226: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0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核准金额 50亿元(含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
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华一路 111 号) 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及回收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不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77.80 亿元、89.74 亿元、117.76 亿元及 112.82 亿元。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区分局项下,2020 年末余额为 106.35 亿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89.75%。开发区财政局项下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3 年,主要是发行人移交代建项目后形成的应收代建项目款。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出现困难,因此存在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二)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7.76 亿元、10.62 亿元、11.89 亿
元和 11.27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44%、68.79%、87.20%和 116.05%。发行人较高的期间费用会增加营业利润提升的难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三)毛利率波动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当前发行人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投入期,且回收周期较长。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7.14%、27.67%、9.78%和 37.06%,呈波动趋势;
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32,024.59 万元、26,588.19 万元、22,886.53 万元和 4,068.73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持续下行,若未来发行人业务经营发生新的不利变化,可能对其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园区开发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具有投资金额大、期限长等特点。根据东湖高新区 2011 年 3 月出台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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