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7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注册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
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包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有息负债分别为 844,236.99 万元、862,908.67 万元、1,069,064.68万元和 1,502,163.88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53.97%、49.12%、51.18%和57.41%,有息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占比有所波动。较高的有息负债水平使发行人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若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或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若发行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以有息负债为主的总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还本付息压力。
(二)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42,625.36 万
元、71,648.00万元、-14,085.52万元和-47,563.90万元。2018-2020年度,发行人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 1.89%、2.57%和 0.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08%、4.43%和-0.84%,近三年呈波动态势。近一年发行人主要盈利指标为负,主要系当期净利润水平较低所致。近年来,发行人净利润呈波动趋势,若未来盈利能力波动下降,可能会给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风险。
(三)发行人是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核心主体,承担了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管理经营等职能。随着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的推进、发展,公司未来资本性投资支出较大。根据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项目未来投资情况统计,公司存在未来资金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四)2018-2020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3,817.47万元、54,399.65万元和 44,305.96万元,规模较大。发行人补贴收入主要为新能源车运营补贴、油价补贴和公交线路补贴等。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发行
人补贴收入占比较大的风险将持续存在。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强,未来如果政府补助下降,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2018-2020 年末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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