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债券代码:185166.SH 债券简称:H21 汽车 1
债券代码:115120.SH 债券简称:H23 汽车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H21 汽车 1”和“H23 汽车 1”
兑付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五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1 汽车 1、H23 汽车 1”(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H21 汽车 1”和“H23 汽车 1”兑付进展的公告》显示:
“
根据 2025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和《关于召开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显示,“H21 汽车 1”和“H23 汽车1”均已启动加速清偿程序,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应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支付“H21 汽车 1”和“H23 汽车
1”的债券本金和应付利息。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上述债券的本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到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一)H21汽车1
发行人名称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全称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务类型 公募债券
债务简称 H21 汽车 1
起息日 2021-12-17
到期日 2025-06-17
(展期后)
加速清偿日 2025-02-21
剩余债券本 5.00 亿元
金
当期票面利 5.50%
率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担保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发行人应付本息=债券展期金额+债券展期金额*
未偿付本息 计息天数/365 天*展期利率
=50,000+50,000*66/365*5.5%=50,497.26 万元
(二)H23汽车1
发行人名称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全称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务类型 公募债券
债务简称 H23 汽车 1
起息日 2023-03-31
到期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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