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债券代码:185166.SH 债券简称:21 汽车 G1
债券代码:115120.SH 债券简称:23 汽车 G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21 汽车 G1”“23 汽车 G1”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 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向投资者提示 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涉 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显示:
“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4)川 01 执 3264 号
案由: 执行类案件
立案日期: 2024-12-1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新疆天汇汽车服务有
被执行人: 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汇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42,515,330.00 元
最新进程: 首次执行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和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被执行人和发行人关系: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天
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汇涌汽
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联营公司。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
汽车”)于 2023 年 11 月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合作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业务,合
作金额 9.82 亿元,截止目前项目余额 9.82 亿元。
广汇汽车与中信金融资产合作的 9.82 亿元项目按原协议约定需
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归还本金 2.94 亿元,基于广汇汽车资金现
状,广汇汽车向中信金融资产提出了调整还款计划及降低项目利率的诉求,经过双方协商目前已达成和解方案,但需进入强制执行司法程序后再行推进。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中信金融资产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4)
川 01 执 3264 号),执行标的 1,042,515,330.00 元(含部分利
息),待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中信金融资产将会向法院申请撤销。
”
因上述案件涉案金额较大,受托管理人认为,若和解协议无法顺利签署,则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太平洋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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