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6
债券代码: 185166.SH 债券简称: 21 汽车 G1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
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二〇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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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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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作为“ 21 汽车 G1”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
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
资者提示如下:
近日,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
生变动。根据发行人《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显示: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陆伟先生于 2020 年 9 月开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
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 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马赴江先生, 男, 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高级经营师。曾任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担董事,广汇汽
车下属公司新疆天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
理,广汇汽车下属公司兰州广汇赛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
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副总裁。现任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 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
年,由股东任免。
根据《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 广汇汽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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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大连)作出如下决定:
委派马赴江同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陆伟同
志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人员
变动为正常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
项并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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