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集团”、“海南控股”)系经海南省政府批准,由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南省国资委”)代表
海南省政府出资,于 2005 年 1 月 26 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74746907。
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元,后经政府多次拨付资金并变更注册资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5,728,078,915.45 元,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西路 9 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三层
公司总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20 层
公司经营范围:机场及临空产业板块,业务涵盖机场建设、机场运营、临空产业开发;区域综合开发板块,业务涵盖代管代建、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建材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业务;商贸服务板块,主要是免税品销售以及贸易业务;清洁能源板块围绕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电力工程及其他新能源业务;投资融资业务等。
最终控制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
营业期限:2005 年 1 月 26 日至 2055 年 1 月 26 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公司批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 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余额≥5,000.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2,00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预算金额、本期增加金额或余额≥5,00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总收入≥10%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0.5%
单项开发成本项目余额≥9,000.00 万元;单项开发产品项目余额≥
重要的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本明细
2,500.00 万元
主要未办妥产权证的资产情况 未办妥产权证的资产余额≥200.00 万元
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 诉讼标的额≥2,000.00 万元
(五)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
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