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4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 提 示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99 号”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已发行 3.19 亿元。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39 亿元(含 13.39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为 192.87 亿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38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9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1.24%。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开始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0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1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
行询价簿记,并根据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四)配售”。
12、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