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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4 11:38:04 股吧网页版
18511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4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融中心 12 层、15 层 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年 月 日

重要声明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公司和主承销商外,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 253,290.83 万元、12,089.51 万元、25,150.87 万元和 437,813.66
万元,存在一定波动。2019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主要由于当年公司发展物业板块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2020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增加 13,061.36 万元,涨幅较大,主要由于当年收回受限制的担保金及保证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综合所致。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着经营方针的及时调整得到显著回升。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以及项目工程建设等需要较大规模资金支出,将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短期内存在一定波动。

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1.67%、78.61%、77.18%和
74.90%,呈逐年下降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融资,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总部融资”模式的优势,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做好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工作,保持财务稳健。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要,如果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1,702,637.25万元。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主要为按揭保证金、工程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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