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175857.SH 21 中金 G2
175906.SH 21 中金 G4
188576.SH 21 中金 G6
185091.SH 21 中金 G8
138664.SH 22 中金 G1
138665.SH 22 中金 G2
138842.SH 23 中金 G2
115448.SH 23 中金 G3
115690.SH 23 中金 G5
115691.SH 23 中金 G6
252158.SH 23 中金 F1
252159.SH 23 中金 F2
252380.SH 23 中金 F4
256662.SH 24 中金 F1
244220.SH 25 中金 Y1
244366.SH 25 中金 Y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的受托管
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发行人”)需就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这一事项进行公告。中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公告,正文如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及资本市场变化,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债券信用评级服务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并最终确定新增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为公司的债券信用评级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本次新增资信评级机构”)。本次新增资信评级机构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与东方金诚将同时作为公司发债的评级机构为公司提供评级服务,公司发行债券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中诚信与东方金诚之间进行选择与委托。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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