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0
债券简称:21 绵控 Y1 债券代码:185090.SH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2 年 6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 22 号(嘉来华庭 3 楼)
(三)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齐飞
(四) 联系电话:0816-2725529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 债券简称:21 绵控 Y1
(三) 债券代码:185090.SH
(四) 债券期限:3+2+N 年
(五) 债券利率:5.70%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7 亿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
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基础期限及每个续期周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九)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债券
(十) 债券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三、出售、转让资产背景概述
根据绵国资产〔2020〕57 号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调整惠科第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投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公司将持有的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7.78%的股权转让给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320,000 万元,转让金额合计
3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转让
资产的公告》。
四、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转让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7.78%
股权事宜,接收方为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金额合计 320,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转让价款 276,794.44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产生积极影响。
五、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所进行的 17.78%股权转让
事项,已收到转让价款 276,794.44 万元,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产生积极影响。
光大证券作为“21 绵控 Y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光大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六、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万力
联系电话:1881062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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