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90: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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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9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9号文核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2021年12月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7%。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3日面向专业投
资 者 网 下 发 行 , 具 体 认 购 方 法 请 参 见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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