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9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 17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3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6 亿元
增信情况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风险
1、发行人的盈利依赖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
近年来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为公司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收益的波动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泸州老窖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49,512.56万元、170,170.29万元和189,790.9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8.90%、79.81%和78.08%。政府补助主要为泸州市财政局对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贴息补助和项目补助,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1,455.34万元、97,380.65万元和75,513.8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44%、45.67%和31.07%。发行人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的变化将给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带来不确定性。
2、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截至2020年底,公司主要的在建和拟建项目12项,总投资为163.59亿元,已投资77.53亿元,尚需投资86.06亿元,其中代建项目3项,计划总投资为100.83亿元,已投资67.19亿元,尚需投资33.64亿元;自建项目9项,计划总投资为62.76亿元,已投资10.34亿元,尚需投资52.42亿元。对于代建项目,发行人均与相关方签订了投资建设合作协议或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资金回收均有明确安排,发行人自建的在建、拟建项目主要为发行人为扩大生产的项目,随着这些在建项目的逐步完工,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运营收入有保障,可获得较为稳定的现金流,但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目前尚未确认收入回款较少。
3、对外担保规模较大
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含下属担保兴泸担保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13,003.13万元;不含下属兴泸担保公司对外开展担保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发行人共对12家单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667,720.98
万元。发行人对外担保规模较大,如相关债务人出现违约情形,则担保人负有相关债务的代为偿还责任,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4、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利息支出金额较大
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总余额为4,014,195.03万元,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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