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6
声 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聚焦北京“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多园”,按照“建用并举”的理念经营园区,搭建起一批高端化、特色化的科技载体,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品质的空间运营服务,逐步形成“高精尖”产业聚集效应。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发行人园区开发建设等业务在未来五年内对资金依然有需求,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园区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的项目形成了发行人的期末存货,存货主要系未完工项目的开发成本。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5,790,112.93 万元、6,275,551.43
万元、5,024,099.99万元和 5,509,724.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82%、45.17%、36.40%和 37.85%。存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但占比呈波动下降趋势。目前发行人各项目均处于正常的在建和销售状态,如果相应销售周转变慢,可能给发行人偿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2、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3、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
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由于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5、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
6、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具体条款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条款”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及“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的期限为 2+N年期,基础期限 2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品种二的期限为 3+N 年期,基础期限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2)本期债券附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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