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债券代码:163112 债券简称:20 金隅 02
债券代码:185041 债券简称:21 金隅 01
债券代码:185224 债券简称:22 金隅 Y2
债券代码:185283 债券简称:22 金隅 Y4
债券代码:137709 债券简称:22 金隅 Y6
债券代码:115285 债券简称:金隅 KY02
债券代码:115351 债券简称:金隅 KY03
债券代码:115447 债券简称:金隅 KY05
债券代码:240961 债券简称:金隅 KY06
债券代码:241214 债券简称:24 金隅 K1
债券代码:241215 债券简称:24 金隅 K2
债券代码:241426 债券简称:金隅 KY07
债券代码:241427 债券简称:金隅 KY08
债券代码:242069 债券简称:金隅 KY09
债券代码:242070 债券简称:金隅 KY10
债券代码:242163 债券简称:24 金隅 K3
债券代码:242583 债券简称:金隅 KY11
债券代码:242584 债券简称:金隅 KY12
债券代码:243184 债券简称:金隅 KY1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董事变动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5 年 11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隅集团”或“发行人”)
发行的“20 金隅 02”、“21 金隅 01”、“22 金隅 Y2”、“22 金隅 Y4”、
“22 金隅 Y6”、“金隅 KY02”、“金隅 KY03”、“金隅 KY05”、“金隅 KY06”、
“24 金隅 K1”、“24 金隅 K2”、“金隅 KY07”、 “金隅 KY08”、“金隅 KY09”、
“金隅 KY10”、“24 金隅 K3”、“金隅 KY11”、“金隅 KY12”、“金隅 KY13”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情况
(一)根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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