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30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路 25 号院 1 栋 2 楼)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25.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有)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如有)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昆高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昆明
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5 号)。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3、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
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5、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113,162.62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6,684.15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0-6.2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
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2、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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