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6:29:39 股吧网页版
18478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债券代码:2380114.IB 债券简称:23 兴宁永业债 01
债券代码:184782.SH 债券简称:23 永业 01

债券代码:2480063.IB 债券简称:24 兴宁永业债 01
债券代码:271125.SH 债券简称:24 永业 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更的临
时债权代理报告

发行人: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宁新街道和山河东侧文峰新城一区 4 栋 DS-9

债券债权代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2025 年 8 月

声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东兴证券作为 2023 年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黄筱强 陈宇渊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黄筱强,男,1980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历任兴宁市下堡镇光夏小学教师、兴宁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同意免去黄筱强的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委派陈宇渊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筱强变更为陈宇渊;同时,同意免去的黄筱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
务,选举陈宇渊担任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同意免去黄筱强经理职务,聘任陈宇渊为经理、任期三年。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宇渊,男,1984 年 6 月出生,历任中渝置地深圳公司融资总
监、中科博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同和财务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多年政府平台融资经验及多年公司管理经验。现任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相关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程序。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系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东兴证券作为“23 兴宁永业债 01/23 永业 01”、“24 兴宁永业债
01/24 永业 01”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东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