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8
债券简称:23 永业 01 债券代码:184782.SH
债券简称:23 兴宁永业债 01 债券代码:2380114.IB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董事、监事变更)
债权代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2023 年 12 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董事、监事变更)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2023 年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永业 01/23 兴宁永业债 01
3、债券代码:184782.SH/2380114.IB
4、债券余额:3.00 亿元人民币
5、票面利率(当期):4.97%
6、债券期限:7(5+2)年
7、起息日期:2023 年 4 月 14 日
8、到期日期:2030 年 4 月 14 日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每次
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11、担保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担保方式: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人员变动情况
(一)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1、法定代表人:黄筱强
2、董事:黄筱强(董事长)、陈志中、罗加锐、黄清、何辉雄
3、监事:余文睿、幸文彬、罗志权、黄威炫、陈政
4、总经理:黄筱强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以及《兴宁市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内部调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的变动:同意免去何辉雄的董事职务,选举刘兴群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三年;同意免去余文睿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职务,委派罗文东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长,任期三年;同意免去幸文彬公司监事职务,委派丘灵浩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免去罗志权公司职工监事职务,选举曾思峰为公司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筱强
2、董事:黄筱强(董事长)、陈志中、罗加锐、黄清、刘兴群
3、监事:罗文东、丘灵浩、曾思峰、黄威炫、陈政
4、总经理:黄筱强
新任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刘兴群,男,198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20 年 3 月任兴宁市城
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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